重新申请和追加申请的截至时间为12月10日17时,届时将关闭公共邮箱,不再受理增补申请。其他事宜仍按此前通告办理。
附件:第三批增补药品目录.xls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二00九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