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再抢跑:大医院基药占比不低于15%

发布日期:2011-12-12  |  浏览次数:84761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基药全覆盖时代即将开启。

  近日,安徽省卫生厅公布了《关于做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三级医院基药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15%;二级医院不低于30%。基药制度在基层医院推进的“痛”,在大医院会感受到多少?

   《通知》要求的基药仅指国家307个基药品种,不包含安徽增补的品种。这意味着,在当前大医院基药使用金额不超过总销售金额9%的背景下,大医院307个国家基药品种使用量将翻倍。

  《通知》未明确大医院是否按照基药零差率来执行。这又让医院受到的冲击存在更大的不确定风险,因为实行零差率,则医院药品收入会直接减少15%,这部分如何补偿?如果不实行零差率,则意味着大医院基药价格比社区更贵。

  安徽并非第一个出台大医院基药使用规则的省份,《通知》本身也存在许多待解之处,但是在基药招标参照“安徽模式”的大背景下,《通知》是否再次成为全国推广的蓝本,备受业内关注。  

  用量需翻倍  

  《通知》对二、三级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使用有了较明确的规定。其中,三级综合医院、中医院配备基本药物品种数不低于基本药物品种总数的90%,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15%;二级综合医院、中医院配备基本药物品种数不低于基本药物品种总数的95%,基本药物销售额占全部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30%。

  从内容上看,《通知》对基药品种配备的要求,各级医院都不存在难度,焦点在于《通知》要求15%、30%的金额占比,以及所指的仅仅是国家基药307个品种,不包含安徽增补目录。

  据有关数据,目前大医院基本药物平均用药金额占医院用药金额不超过9%,但是这一数值是包括了各省市增加的补充目录在内的品种。比如上海包含增补基药目录在内的用药金额占比为9.7%。

   如果要达到要求,起码大医院的基药用药量要增加一倍。对于基药中标企业来说,这显然是一个好的消息。”山东一家在安徽基药招标中情况不错企业的市场总监说,按照安徽全年用药金额260亿元、大医院目前9%的基药用药占比来估算,今后安徽基药市场有可能增加14亿元,与目前安徽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总量相当。

  但是,从医院的角度来看,《通知》并非利好,因为国家307种基药品种中,中标价格低于5元的品种数接近60%,而增补目录普遍价格更高。这就要在剔除增补目录品种的情况下,还要将用药金额占比翻番。

  “按照15%、30%的要求,大医院完成指标的难度是非常大的。”国药控股高级研究员干荣富指出,尽管安徽本次给出的具体金额占比要求比此前四川、山东等省份的具体指标要低,但是如果仅限定307个品种,难度更大。

  信号强烈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地方在于,《通知》对大医院是否按照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规则来执行,也没有明确的要求。同时还规定,大医院基药采购必须通过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并优先采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中标品种。

  据记者了解,目前各省大医院的基本药物品种采购方式不一,如上海、江苏等省市要求大医院与基层医院联动,即采购价格一致;更多的省市大医院招标并不执行基药招标价格。

  上述市场总监认为,如果安徽大医院执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大医院的药品收入将直接减少15%;如果大医院不执行零差率销售,则其药品价格会更高。但是,由于基药品种都是医保甲类品种,政府全额报销,大医院基药的零差率执行与否,在不同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加成的15%是由社保资金,还是地方国库支出。

  干荣富认为,从过去安徽医改进程来看,方案的执行将分试行方案、正式方案和巩固完善方案来推进,这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通知》要求的15%、30%等具体数字,更适合理解为一个标量,也就是说,这一指标还会根据下一步的实施效果来进行微调。

  但是,从规则制定的角度来看,目前国家基药采购和医保目录品种采购对应的管理主体并不一致,但是安徽将之合一,这是有意思的变化。

  “安徽的《通知》是基药全覆盖的一个强信号,但是基药在大医院的用药金额比例可能会略作调整。今后,国务院医改办完全有可能对大医院药品采购按照‘安徽模式’来进行,比如目前一些省份也正在进行探索。”上述负责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