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关于下发2011年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挂网限价采购结果(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14  |  浏览次数:71822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下发2011年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挂网限价采购结果(第二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及药品集中采购经办机构,省级医疗机构:
      根据《2011年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2011年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挂网限价采购规则》等文件规定,现将第二批挂网限价采购产品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时间为2011年12月20日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采购价已由省物价部门公布,各医疗机构不得超过此价格销售。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暂执行原集中采购中标结果,本次集中采购结果的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优先采购集中采购中标药品,对中标药品不能满足临床用药需求的,可选用挂网限价采购产品,对挂网限价采购产品实施动态管理、重点监控、超常预警等措施,严格控制使用品种及数量。
      附件:《2011年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挂网限价采购药品(第二批)》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