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对处理部分不供货基本药物中标生产企业情况的预公示

发布日期:2011-12-15  |  浏览次数:59714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201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对处理部分不供货基本药物中标生产企业情况的预公示

所属项目项目名称  2011年宁夏基药补充标(第二批) 
自2011年5月份以来,受原材料涨价、企业停产等因素的影响,部分中标基本药物不供货或者供货不正常,自治区药招办及时组织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经自治区药招办工作(扩大)会议研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药物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和《自治区药品统一招标采购中标药品不履约情况处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的规定,拟对相关中标生产企业给予处理。

具体详见附件。

如对拟处理意见存有异议,可向自治区药招办、自治区药品采购中心提出书面反映。公示期为7天。


联系人:赵 静  莫瑞婷

联系电话:0951-50242422   5012936

 附件:不供货基本药物中标生产企业名单及拟处理意见

自治区药招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药品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