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重庆市关于药品经营企业维护企业信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03  |  浏览次数:63380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各药品经营企业:

    请已报名和办理CA的药品经营企业登录“重庆市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管平台”,通过CA登录“药品网上竞价议价系统”维护企业相关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经营企业务必于2009年12月3日上午9时至2009年12月8日下午5时内完成企业信息的维护,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维护企业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请各经营企业在维护企业信息时,如实根据企业的配送能力选择配送区域,如选择的配送区域中在实际配送中有不能达到的区域,药品生产企业或医疗机构有投诉、反映,经查实后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到取消配送资格。

    三、已报名但还未办理CA的药品经营企业请尽快办理到东方中讯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并在规定时段内维护企业信息。

    四、维护企业信息可参照《企业信息维护帮助》,请到“重庆市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管平台”的“下载中心”下载。

 


 

重庆市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附件:
Uploads1/企业信息维护帮助 (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