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岂能雾里看花

发布日期:2011-12-16  |  浏览次数:98008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央视日前曝光,一种药品从出厂到医院到卖给患者,中间的利润率竟然达到了20倍。调查发现,药价虚高的源头在于招标环节——而国家设立药品招标制度的初衷,原本是为了遏制药价虚高,减轻患者的负担。值得深思的是,由于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和强大的外部监督,药品招标反而成了药价虚高的帮凶。

毫无疑问,唯有信息透明才是根治药价虚高的良药。无论是哪种形式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最终代表的都是药品的使用者即普通市民,市民有权“看见”招标采购的整个流程,这些药品的生产成本、流通成本、社会成本都不应该是一个谜。尤其是在目前国家医疗保障制度下,部分基本药物通过统筹医疗承担了一定费用,更应该接受公众监督。比如,多少个厂家参与投标,投标价格是多少,中标价格的定价标准等信息,这些并不涉及商业秘密,如果藏着掖着不公开,如果阳光采购不“阳光”,普通市民又如何判断其价格到底合不合理,质量到底可不可靠?

正如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所说,这里面没有什么秘密可言。因此,应尽快采用行政法律手段建立药品价格透明运行机制,督导药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公开药品的生产成本、中间销售成本、医院加价比例,包括让医院公开其运营成本,使公众对医院的收入、支出多少,政府补贴多少,医院自筹多少等一目了然,使这个原本专业性很强的医药领域能更好地接受法律的约束与公众的监督,虚高到十倍乃至数十倍的药价才能实现价格的回归,社会才能实现公平的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