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对贵州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处罚决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16  |  浏览次数:59886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关于公布对贵州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处罚决定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投标人:
    因贵州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在2011年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甘露醇注射液50g×250ml(玻瓶)中标后,未按规定制定配送方案,至今未按要求签订《2011年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药品购销合同》,我中心多次与贵州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并以书面形式函告,企业仍不供货。根据《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三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贵州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不履行药品购销合同的行为,作以下处罚决定:
    一、取消贵州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露醇注射液50g×250ml(玻瓶)2011年浙江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资格;
    二、取消贵州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所有中标药品的交易资格;
    三、建议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将贵州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列入我省药品集中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同时,两年内不接受该公司参加我省任何药品的集中采购;
    四、本处罚决定同时抄报送卫生部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信息网和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本处罚决定即日起施行。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