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假药披上合法外衣

发布日期:2011-12-22  |  浏览次数:79793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近期,公安部破获价值20亿元的假药巨案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案件起源于警方查获的一批药盒,而最初提供各种处方药包装盒的竟是医院的保洁员。这不得不引发人们深思。

假药的危害无需赘言。对于制售假药行为应当严厉打击,从重惩处。但在笔者看来,预防胜于治疗,事后打击查处总是比不上在源头堵控来得更为有效。

调查数据表明,我国每年产生的药盒、药瓶在千亿个以上,其中在家庭中使用被当作垃圾随意丢弃的约数十亿个。其污染环境不说,如果任凭药品包装盒流向不法制假者,后果不言而喻。倘若没有收购包装盒的批发商、医院收购的中间人乃至清洁工的违法行为,假药制造者也就无法得到真药品的包装盒,企图依靠真药品包装盒的终端制假药商将无法得逞,制假的利益链就难以形成。

从某种程度上说,出卖、收购、批发真药品的包装盒是假药制造的源头。换言之,如果能管住药品包装盒,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假药制售。因此,加强药品包装盒的管理刻不容缓。

 首先,需要立法规范约束。买卖药品的包装与商标标识,直接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当前,立法规范买卖药品包装亟待提上议事日程,应当制定法律严禁私下买卖药品的包装、商标标识,药品包装与商标标识应当及时销毁,如需回收,则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对于非法买卖药品包装的,应当规定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则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次,要鼓励回收利用。一方面,对主动将药品包装盒交到定点回收企业回收的市民给予适当奖励;另一方面,对参与回收的相关企业,国家应给予一定奖励。对所有回收的药品包装应当转交给相关废品收购单位集中再利用。这样不仅能实现药品包装资源的回收和再利用,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而且还可以在医药行业中逐步树立起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示范效应。

第三,重在源头管控。加强药品包装盒的源头管控尤为关键,尤其是在医疗机构等源头,理应有一定的管控措施。譬如制定类似《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一样,“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使用后包装盒销毁制度”,强制医疗机构对药品包装盒就地销毁,防止其随意流出。同时,将药品包装盒的销毁情况纳入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规范药房检查考核范畴。此外,针对一些不法分子重点回收的高价药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建议药品生产企业对价格较高药品的包装盒设计进行修改,实现一次性使用,避免不法分子重复利用。当然,医院也可以在开具药品时就采取一些措施,避免包装盒被再利用,如在所售药品外包装上加贴一种不干胶的用药提示,一旦揭掉包装将被破坏,无法再回收利用。再者,建议患者正确谨慎地处理药品包装盒,在丢弃药盒时将药盒撕毁一角或完全破坏,以免被假药制造者回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