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影响 “鸭梨山大”

发布日期:2012-01-11  |  浏览次数:58762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2011年12月底,江西首次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础上增补226种药品。

至此,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实现了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  

药店转型大健康

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全面覆盖,零售药店的客源被分流成为必然,以前大医院的处方外流,现在基层医疗机构的“零差价”销售,将大部分的外流处方分流过去。无论是大块头的连锁药店,还是小规模的单体药店,均面临利润下滑、客源分流的生死大考。

为规避“基药制度”所导致的利润下滑风险,药店纷纷转型多元化 ,“药妆店”、“便利店”、“大健康店”一时成为药店圈的热门话题。与此同时,各联盟为了寻找零售药店新的利润增长点,也开始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转型大健康虽然不失为应对基药政策的一条不错路径,但由于我国多元化市场尚未成熟,以及诸多地方政策对药店多元化的准入限制,多元化在我国仍处于前路漫漫的尴尬境地。此时,通过联盟的形式抱团取暖,加强与上游工业的话语权以降低采购成本,共同抵御政策寒冬,不失为药店的不错选择。于是,2011年药店圈的区域联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药房托管 呼声再起

除发展多元化和发展联盟外,业内人士认为“药房托管”或许能成为药店抵御“基药”政策寒冬的路径之一。

由于“零差率”销售和收支两条线的推行,失去经济利益加持的基层医疗机构降低了销售基本药物的热情。而社会药店在市场环境的驱使下,却不得不保留低利润甚至零利润的基本药物。因此有业界人士指出,把基本药物交由药店销售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这既可以降低政府的财政开支,降低基层医疗机构的药房管理费用,也可以实现社会药房基本药物销售的规模效应。

但是“药房托管”在我国运行近十年之久的时间里,其虽然环绕过“医药分开破冰石”的光环,却也遭遇过“无法实现药医患三赢”的尴尬,若不是医药流通“十二五”规划中有关“鼓励连锁药店积极承接医疗机构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的规定,“药房托管”的话题或早已淡出公众视野。而近日出现的全国连锁药店试水“药房托管”之举或早已没了下文,或者仅在微利中前行。

另外,社会药店已完全具备承接基层医疗机构药房职能的能力。首先,全国现有近41万家药店,数量远高于基层医疗机构,而且布局也能满足患者对药品,特别是常用药品的可及性和便利性需求;其次,社会药店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GSP认证,在药学专业人员配置、药品质量保证、服务质量管理等方面已能满足患者需求。由此看来,“药房托管”或许真能实现,并且帮助药店平稳度过政策寒冬。

大事记  

2011年1月20日

上海市卫生局公布上海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时间表。10月,上海在国家307种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增补381种药物。  

2011年3月

浙江省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药品销售价格平均降幅达33%。6月,《2011年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出台。  

2011年5月

云南423种药品零售实行最高限价。  

2011年7月

广东省卫生厅公开征求2011年广东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方案意见。广东省卫生厅于9月2日公布《广东省2011年基本药物招标目录》。  

2011年12月底

江西首次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础上增补226种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