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东省关于递交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21  |  浏览次数:82005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根据《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全省药品集中采购网上交易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配送企业(申报人在配送方案中选择委托的配送企业)按以下要求递交有关资质材料。

一、委托配送企业需递交的材料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递交日期:2009年12月22日—2009年1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申报材料递交地点:山东省卫生厅医疗设备技术服务站一楼103房间。

四、工作机构名称:山东省卫生厅医疗设备技术服务站。
    工作机构网址: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http://www.sdyypt.net)。
工作机构地址:济南市燕东新路9-1号

邮编:250014

联系人:陈立志

联系电话:0531-67873123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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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