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甘肃省酒泉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2-01-11  |  浏览次数:63993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酒泉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情况通报(2011-12-22)  

各县、市(区)医改办、卫生局:

按照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甘药采函[2011]26号)的要求,从2011年11月1日起,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必须通过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交易系统进行网上采购。

一、网上采购情况

截止12月21日下午3时,全市8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申报网上采购,有7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网上采购,占总数的81.61%。辖区内全部乡镇卫生院均已进行网上采购的有金塔县、瓜州县、敦煌市。尚有17家医疗卫生机构未登录“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平台”采购基本药物,网址(http://61.178.83.57:802/UserLogin.aspx),占总数的18.39%,分别是:酒泉市第二人民医院、酒泉市中医院、肃州区城关医院、肃州区金佛寺中心卫生院、肃州区铧尖乡卫生院、金塔县人民医院、玉门市黄闸湾乡卫生院、玉门市下西号乡卫生院、玉门市六墩乡卫生院、玉门市第一人民医院、瓜州县人民医院、敦煌市人民医院、敦煌市中医院、肃北县蒙医医院、肃北县马鬃山镇中心卫生院、阿克塞县人民医院、阿克塞县阿勒腾乡卫生院。各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家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情况见附表。

截止12月21日下午3时,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总金额348.67万元;配送总金额265.11万元,占采购总金额的76.03%;入库总金额128.76万元,占配送总金额的48.57%。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网上采购率低。网上采购医疗机构数、网上采购率均不理想,说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采购工作进展很不平衡,部分县、市(区)卫生局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积极性不高,组织不得力,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

部分县、市(区)和个别医疗卫生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限制中标企业自主选定的配送企业在本辖区内配送基本药物。同时,不按规定足额采购药品,网上采购的药品拒不验收入库,对已入库的药品,未按时在网上进行确认,也是造成配送率和入库率低的原因。

二是配送不到位。配送企业药品配送不全、配送不到位、不按时配送的现象也很普遍。根据实地调研,瓜州县、敦煌市范围内国家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后的实际配送率还不到50%,能赚钱的配送及时,赚钱少的要么拖延要么不配送。各县、市(区)普遍反映药品配送不到位的问题非常突出,严重影响了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根据《酒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酒政发[2010]32号)和《酒泉市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政府举办的和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必须按规定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一要加强领导,严格监管。要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确保规范使用;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据购销合同查验配送药品合格证明、品种、规格、数量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提交县级基本药物配送管理结算中心。向配送企业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发现的非正常性损失(数量不足、药品规格、有效期不符合要求等),由验收人员及相关负责人承担;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督。对基本药物实行定期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加强和完善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督促尚未实施网上采购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对未按规定采购药品的,要尽快规范,按时足额网上采购,及时验收入库及进行药款结算确认。严禁私下采购中标目录以外的药品及突破中标价格采购药品,一经发现,要及时移送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情节严重的,直接移送检察机关介入调查。

二要坚持临床必需、疗效确切、患者认可、价格合理的原则。减少库存,加快资金周转,杜绝药品积压。要发挥药事委员会的作用,坚持常用药品适量多进,非常用药品少进勤进。要引导和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药学知识,在行使处方权时,积极推进合理用药。杜绝滥用抗生素和激素,杜绝大处方。

三要加强对中标企业、配送企业的监督管理。针对药品配送不到位的问题,经各县、市(区)积极反映,省医药采购管理中心已约谈82家中标企业,25家配送企业,要求其限期整改,保障履行投标承诺及时配送药品。同时,省医药采购管理中心已郑重承诺:将对配送企业配送情况进行排名公示,对排名靠后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配送企业配送到我市的国家基本药物必须是《2011年度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目录》所列品规,包括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转换系数(装量)、中标价、生产企业、中标企业、备注等信息必须完全一致。配送企业对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订单应及时响应,并通过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确认。不论医疗卫生机构采购数量大小,路程远近,必须保证药品配送到位。急救药品4小时内送达,一般药品72小时内送达,节假日照常配送。若发现虚冒顶替、配送不及时、不足量等违规现象,我市将把该配送企业记录在案,多次违规的,将列入黑名单,禁止该企业在酒泉市范围内配送任何药物。

附:《酒泉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药网上采购情况通报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国家基本药物  网上采购  通报                      

抄  送:省医改办、省卫生厅医改办、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市纪委纠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                                                                                                          

酒泉市医改办                      2011年12月2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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