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基本药物各中标企业:
在药物配送工作中,请督促配送企业及时向医疗机构供应药品。如变更配送企业的,中标企业在处理完与原配送企业的相关事宜后,必须向省药品采购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根据申请,我中心进行网上配送关系变更,中标企业重新勾选配送单位。
特此通知。
附:配送关系变更申请格式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