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业协会汇总的企业申报信息,经集体审议会议讨论通过,现对调整本市中标期内基本药物医院供应价格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2009年12月18日-2009年12月22日。请各单位及时核对,对公示内容若有异议,请于12月22日前通过电话或书面传真方式联系上海市物价局(联系电话:23113966,传真:63585273 )。
下列医院供应价格为代表品规格,同品种的具体中标规格、具体生产企业、正式价格以及执行日期以我局正式通知为准。在我局未正式公布前,医疗机构不得参照此次公示价格执行。
上海市物价局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