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江苏省连云港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全市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1-11  |  浏览次数:99823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市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代采办:

根据省卫生厅2012年度全省基本药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作出以下决定,请贯彻执行。

一、品种要求:

各县区代采机构汇总本辖区内的部分符合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补充的药品品种。品种要求:主要是针对急救用药,妇科,儿科等专科性质比较强的药品,品种数按通用名计全市不超过30个,每县区原则上不超过4个,一个品种可有三剂型两种规格,范围是在2009年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内的,且属本次基本药物新中标目录外的药品。价格不能选择超过全国各市最低中标价。1月5号下班前请各县区将汇总好的目录发到药政处的信箱。

二、库存量要求。

各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为做好药品采购供应,提前清点药品库存。根据日常用药情况,留有一定量库存,以保证春节期间药品供应充足。

三、时间要求

1月14号前,旧目录药品可继续网上采购,原则上有30天清库期,未中标药品执行老价格,直至消耗完,中标药品执行新价格。15号,新目录药品进网上日常采购期。

四、关于培训

各县区请提前做好相关人员的CA操作及网上采购、网上结算操作的培训工作,如有不懂请按会议留下的电话联系培训人员。

五、监测评价

进入日常采购期后,省卫生厅将会出台一系列考核评价指标,有针对性的对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和采购管理,对企业的服务进行监测评价。

请各县区代采机构提前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以顺利进入新一轮药品采购监管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