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关于中标企业的功能-指定配送商(二三级)友情提醒

发布日期:2012-01-11  |  浏览次数:58509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2012年江苏省关于中标企业的功能-指定配送商(二三级)友情提醒
1、配送商的选择的范围

“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上的所有配送商,不受基层医疗机构推荐名单的限制。

2、、配送商选择时间

选择配送商开始时间1月9号,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3、配送商选择限制每个品种对于江苏省每个省辖市,最多可选三个不同的配送商,每个区县可增加一个配送商,如果想保留现系统中的配送关系,可以不用选择,系统将自动保留现配送关系

配送方案的制作参照原二三级医疗机构配送方案要求,每个药品对单个省辖市(含在宁省〔部〕属医疗机构)可确定1—3个配送商;每个县(市)可确定1个配送商。

4、操作说明

每个产品的配送关系,在系统中选择好后,可以分别提交或者全部选择完成后,统一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