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部门集中采购报名相关问题解答及注意事项
各有关企业:
浙江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部门集中采购文件正式发布后,有较多企业来电咨询,我们对咨询问题以及报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整理如下:
一、报名相关问题解答
1、 问:报名时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答:生产企业报名时需携带生产企业主体册(要求见附件资格证明材料递交要求及采购文件相关内容,下同);配送企业报名时需携带配送企业主体册;产品资格证明材料待详细采购目录公布后由生产企业进行递交。
2、 问:报名什么时候截止?
1)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报名时间:
2012年1月12日至2012年2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报名时间8:30-11:30;14:00-16:30);
2) 产品信息资料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递交时间:
详细采购目录公布日起至2012年2月15日16:30;
3) 浙江省内企业请在2012年1月21日前报名。
3、 问: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是否一起报名?
答:不可以,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需分开单独报名。
4、 问: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序号如何获得?
答:生产、配送企业来报名时由省药械采购中心提供企业序号,审核合格通过后发放用户名、密码。
5、 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材料有何要求?
答:由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县级及以上)出具的证明材料均可,无此证明材料不会影响报名,但对综合评审会产生影响。
6、 问:2010年度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盖企业公章是否可以?
答:不可以,需有税务部门印章及生产企业公章(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7、 问:外文资料的中文翻译件是否必须经过公证?
答:是,经过公证的中文翻译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8、 问:是否必须提供生产企业质量体系标准认证证书复印件?
答:尽量提供生产企业质量体系标准认证证书复印件,无此证明材料不会影响报名,但对综合评审会产生影响。
9、 问:企业培训答疑会何时举行?
答:将在春节后举行,具体信息请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
10、问: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递交材料?
答:不可以,相关材料需由被授权人亲自递交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11、问:详细目录何时公布?
答:请随时关注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网站。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不需要原件,只需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2、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必须携带外文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不需装订入册,审核后退还;
3、生产企业同时具备配送能力的,需要分开递交资料,被授权人原则上不允许为同一个人;
4、一级代理商同时代理多个国外企业的产品,需要为每个企业分别装订企业主体册,例如一级代理商同时代理3家国外企业的产品,需要装订3本企业主体册,以此类推;该情况下,被授权人允许为同一个人;
5、产品说明书为外文件的需要提供经过公证的中文翻译件,产品说明书为中文件的不需要进行公证;
6、配送企业报名时,需注意本次集中采购产品包含在企业经营范围内;
7、法人代表授权书上相应位置需加盖企业公章,加盖企业法人章或法人代表签字,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且加盖企业公章(须与本页骑缝盖)。
8、所有材料须按要求装订成册并胶装,不得用拉杆夹、回形针等形式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