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处理2009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限价挂网竞价采购项目有关遗

发布日期:2010-02-23  |  浏览次数:67735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各供应商:

按照卫生部、纠风办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7号)要求,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网上交易系统已于2009年12月15日24时正式启用,原药品网上交易系统于2009年12月15日24:00时停止交易。目前,仍有部分企业未及时与原网络运营商进行交易量确认和服务费结算,根据《2008年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限价挂网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经报请省医药采购领导小组联席会同意,请2008-2009年度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限价挂网竞价采购挂网品种供应商于2010年2月23日-3月5日到原网络运营商处进行交易量确认和服务费结算,逾期未办理的,自3月6日起,将暂停相关企业和品种在2009年度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限价挂网竞价采购项目中的挂网资格。请各供应商与原网络运营商联系,避免因历史遗留问题影响新项目进展。

    联系电话:0431-88516202

特此通知。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