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价格谈判中应主意把握几个原则:
第一,寻找对方真正的决策人。通过观察了解,判断谁对价格具有发言权,谁有表决权,谁有影响力,谁有最终拍板权。针对真正的决策人和决策群体展开工作。不要在外围绕,谈得挺融洽、挺成功,后来一打听,发现原来对方不过是电视台看门的,与正事无补,徒劳精神和时间。甚至还会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第二,要有推倒惯例重谈的勇气和技巧。谈判过程中,对方往往会拿出价目表和合同给你看,价目表是明码标价,合同正跟别人在执行,在这种基础上,再给你优惠些,该满意了吧?这时如果你满意了,可能就真的上了对方的当。价目表不过是墙上的一张纸而已,是广告部人员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最高价格理想,对我们甚至连参考价值都没有。合同也是如此。稍稍有生意经验的人都清楚,合同往往有两份,一分对内财务上执行的,一份是幌子做给外人看的。这时候一定要有推倒惯例重新谈判的勇气和技巧,关键是勇气。
第三,公事私办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有时候不得已不做出一些利益的让渡和感情润滑。 谈判学一句名言:一切都是可以谈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