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陕西省关于企业递交纸质报价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1-27  |  浏览次数:94658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各投标人:

根据《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现将投标人递交纸质报价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在报价确认后,须从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上打印出纸质报价表,加盖公章并密封后递交至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招标协调小组。

二、企业递交的纸质报价表必须密封后加盖企业骑缝公章。

三、在递交的材料最外包装上,必须注明“报价材料”,便于我们接收到邮件后区别于企业申投诉或者普通邮件,从而提高管理等级。

四、纸质报价表可通过邮件或派员现场投递两种方式进行。

五、非报价平台打印的报价表不予认可。

六、通过邮件邮寄的报价表,不可依赖邮件本身的外包装密封,必须单独将报价表进行密封、盖骑缝公章。邮件内材料没有密封者责任自负;现场递交的纸质报价表没有密封或/和没有加盖企业骑缝公章的,不予受理。

七、邮件外包装上请注明本次药品招标企业报名的序号和企业名称(不可标注企业用户名)。

八、纸质报价受理地址:西安市环城南路90号德桂圆大酒店八楼,邮寄地址同上,邮编:710068.

九、投递接收时间:现场截止到2月3日18时(邮件受理可以延长至2月5日,以投递局邮戳为准)。

十、企业网上报价操作方法详见1月23日《通知》的附件,也可通过本网站“文件下载”栏查看《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企业网上报价解密操作手册》。报价操作的有关注意事宜详见本通知附件。

联系电话:13309219613,3319208279(业务咨询) 

          029-82680364(网络技术咨询)

监督电话:029-81823133

 

 

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招标工作协调小组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