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标药品脑心通胶囊(2008年第1期)生产企业更名的请示收悉。鉴于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同意中标药品脑心通胶囊(规格:0.4g×18粒×2/盒)的生产企业由咸阳步长制药有限公司更名为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经研究决定,从收文之日起,同意中标药品脑心通胶囊(规格:0.4g×18粒×2/盒)的生产企业由咸阳步长制药有限公司更名为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中标价不变。原咸阳步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中标药品脑心通胶囊(规格:0.4g×18粒×2/盒)同时停止在本市医疗机构销售。
此复。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