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领取2009年度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中标通

发布日期:2010-03-18  |  浏览次数:50285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各生产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09年度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送采购文件》的规定,生产商的中标通知书已经全部制作完成,请各入围生产商按以下要求领取:
(一)领取时间:2010年3月19日起(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二楼大厅(南宁市桃源路35号,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旁)。
(三)法定代表授权人可直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非法定代表授权人需凭生产商单位书面授权原件及携带与本授权人一致的身份证领取(授权书需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