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药品生产企业、进口药品总代理:
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基本药物剂型分类等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现对《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公布阿莫西林等国家基本药物增补规格品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渝价〔2010〕52号)所涉及的品种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鉴于重庆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企业对这部分增补品种的资料未能及时准备,如企业有渝价〔2010〕52号所列品种(详见附件)需申报的,则务必在要求的信息维护时间内维护这部分产品的信息,并于3月29日到重庆市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补交产品纸质资料(另附上补交品种的“网上申报品种总表”),但其报名费应按照《关于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企业交纳报名费用的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交费。
附件:新增基本药物品种目录
重庆市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