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医疗机构、有关药品生产:
根据医疗机构反映,经核实,沈阳金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阿奇霉素颗粒剂(Ⅱ),与该公司生产的阿奇霉素细粒剂为同一药品。按照《2009年河南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豫联席办〔2009〕18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下调沈阳金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阿奇霉素颗粒剂(Ⅱ)的中标价格(详见附件)。同时,将该公司生产的阿奇霉素细粒剂自2009年河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结果中删除。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