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药品质量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根据省药监局的有关规定,重点加强对所有参加我省国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是如何进行配送以及保证药品质量等情况的监督。经研究,要求31家外省配送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递交在我省医疗机构配送的药品仓库地点与配送方法的情况说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交时间:2010年3月15日至2010年3月19日,逾期不予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二、具体要求:关于外省配送企业在我省医疗机构配送的药品仓库地点与配送方法等情况说明必须以配送企业函或文件的形式(原件),一式二份由被授权人面交至江西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91-8158021(省药监局市场处)
0791-8329405(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服务中心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519号省肿瘤医院门诊十三楼
附件:31家外省配送企业名单
江西省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