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南省焦作市关于投标人购买标书须知

发布日期:2010-04-19  |  浏览次数:91602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供投标企业法人对投标人的授权书原件,带红章。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应能够证明自己有资格参加投标,并说明中标后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财务、技术、生产和服务能力;

(5)报名购买标书时,可将纸质投标产品资料和投标电子表格文件一起提交到焦作市药品招标办接受投标产品资质审核。

报名和递交电子版、纸质投标产品资料截止时间:

2010年4月24日下午4点。

 

咨询电话:0391-2920095

传    真:0391-2920582

电子邮件:ypzbb@sina.com

 

焦作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