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购销假药一律吊销许可证

发布日期:2012-04-24  |  浏览次数:82504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京华接受记者专访,对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三打”行动的近期效果及推进措施进行详细介绍。

记者:我省开展食品药品“三打两建”工作两个多月以来,取得了哪些成绩?

张京华:到目前,全系统已出动执法人员8万多人次,清查企业单位近5.1万个,打击非法窝点101个,立案861宗,涉案总货值约1304万元,吊销许可证7家,41人移送公安司法处理。其中,餐饮消费食品领域行政立案处罚448件,责令改正1800户次,停产停业88户次,吊销许可证4户,移送司法机关5件。深圳市瞄准涉药犯罪从实体店扩大至虚拟店的特征和规律,在全省率先打响了查处网店的第一枪。

记者:能否透露一下“三打”行动线索是从哪里来的?

张京华:除在原稽查投诉专线“37886227”、网上信访举报(http://www.gdda.gov.cn)的基础上,开通全国统一号码“12331”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外,主要开展了全省系统内、国内大药企、省外系统、公安等部门、相关打假公司、监督抽验数据等“六大排查”。

据不完全统计,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的群众举报和集中排查,共收集、梳理涉及餐饮食品、药品和日化用品制假售假线索1837条,其中餐饮消费食品违法违规线索325条,基本掌握全省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的总体情况,形成打击思路。

记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哪些措施保障有效的打击力度?

张京华:我们出台了“五不放过”和“七条铁律”等治乱重点。“五不放过”是对假劣药品来源、去向未查清的不放过;对制假售假责任者没有被依法处理的不放过;对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对案件原因不分析透彻的不放过;对今后防范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

此外,针对制假售假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合法企业参与制假售假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吊销许可证和批准文号并予以曝光;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吊销许可证照;药品经营企业出租出借证照票据经营假药、明知渠道不清、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的,一律依法按情节严重吊销许可证照;违法发布广告的,一律依法撤销收回广告批准文号并暂停产品上市销售;互联网站发布虚假食品药品信息、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的,一律依法通报有关部门关闭网站;公职人员涉嫌包庇、通风报信的,一律依法通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记者:未来还将在哪些领域提高“三打”行动的效能?

张京华:接下来的工作将会依靠科学来提高打击效能,充分发挥药品检测车移动实验室的作用,应用近红外无损检测技术,广泛深入基层,打击假劣药品,威慑制假售假分子。充分利用自主创新、研究开发和实现产品化的15种快速筛查试剂盒,组织全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和83个县级快检室,持续对涉嫌非法添加化学成分的食品药品进行筛查抽样,实验确证。通过科技打假,提高打击的覆盖面、效率和效能。

作者:牛思远 陈丽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