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山东省关于挂网药品零售价格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30  |  浏览次数:65092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各相关单位:
    我省集中采购挂网价格为最高采购价格,已经分批进行了挂网公布。经省物价局同意,3月3日以后公布的第二、三批挂网品种(含多包装和再议价后挂网的品种)的零售价格,自4月1日起,按省物价局鲁价格发[2009]249号《关于集中采购药品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以后少数药品采购价格挂网公布后,其零售价格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次日按鲁价格发[2009]249号规定执行。在药品公示期间,各执行单位应做好调价的准备工作。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