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江苏省物价局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大包装药品“拆零服务费”政策,对拆零销售的“小纸包药”采取扶持态度。随后全国多个地区均加入到支持这一政策的行列。药品拆零销售是为了鼓励医疗机构通过“拆零”,多用大包装廉价药,并防止药品的无谓浪费,其初衷很好,但在实际的操作中,却仍存在一些隐忧,需要药品零售机构格外注意: 质量问题
药品拆零是指拆开药品包装,已不能完整反映药品的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全部内容的药品调配方式。药品拆零后,会破坏药瓶、复合膜袋、铝塑泡罩板等最小包装单元。但是,药品在储存方面是有特殊要求的,如需遮光、防氧化、冷藏、防潮等。譬如维生素C片,脱离原包装后,就会失去原来的避光、防潮保护,造成潮解、氧化而失效。因此,拆零后的药品会增加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机率。 安全保障问题
由于拆零药品不可能完整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禁忌证、不良反应、联合用药等内容,因此,不利于患者用药安全,尤其是对老人、儿童这些特殊用药人群,用药信息的完整性尤其重要。另外,一些医疗机构仍将拆零药品保存于统一规格的广口瓶中,甚至将不同厂家不同批号的药品混放在一起,其瓶面标签一般只标有药品名称及规格,这造成药品完整信息的缺失,从而既增加患者对用药知情权的疑虑,又存在用药安全隐患。 管理问题
拆零药品在拆零过程中还会因管理不善,造成质量和安全问题。如操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负责药品拆零的药师需直接与药品接触,其健康状况会对药品质量产生重要影响,但大部分社会药房的药师,并没有每年进行体检的习惯,也未建立健康档案;拆零药品时的操作和环境:在实际操作中,操作人员不戴帽子、手套、口罩,不使用拆零工具,徒手取药的情况比较多见,加上拆零用具不清洁、环境卫生状况差,极易造成药品在拆零过程中的人为污染;拆零药品的包装:拆零药品的包装材料应符合药用要求,且包装上应注明药品名称、适应证、规格、用法、用量、生产批号、有效期及拆零单位等内容。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要求,目前许多药房使用的拆零包装均不能完整地标注上述内容,包装材料也是五花八门;拆零药品的记录:根据GSP的有关规定,拆零药品必须建立拆零记录,以便掌握进货来源及销售去向,确保其安全使用。而目前大多数药房除了对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及计划生育用药做拆零登记外,很难做到对普通药品建立完整拆零记录。因此,一旦因拆零药品出现药疗纠纷时,就很难追溯药品质量、认定药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