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2009年度基本药物(基层部分)统一招标采购《中标通知书

发布日期:2010-03-29  |  浏览次数:75927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各相关单位:

2009年度宁夏基本药物(基层部分)药品统一招标工作已基本结束。按照自治区药招办工作安排,中标结果(包括招标编号为:NZC/YP09001、NZC/YP09002、NZC/YP09003)于近期在全区统一执行,请各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以保证医疗机构正常用药。现就具体执行情况通知如下:

一、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准备工作

《药品购销合同》的打印:中标人即日起登陆宁夏药品采购平台(http://nxyp.nxzfcg.gov.cn)下载并用A4纸打印《药品购销合同》共十五份,由中标企业法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携带至宁夏政府采购中心。五家统一配送企业名称如下,一式叁份。

配送企业名称为:

1、宁夏中邮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国药控股宁夏有限公司

3、宁夏众欣联合医药有限公司;   4、宁夏闽宁医药有限公司

5、宁夏华源耀康药业有限公司;

二、履约保证金的递交:中标人向自治区药品统一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期满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使用管理办法》见附件一。

收款单位:宁夏卫生干部培训中心

办理地点:自治区卫生厅四楼

地    址:银川市解放西街101号

收取标准:5个以下品种(含5个),按3000元/个收取(Y=3000*X);5个以上品种,除5个品种按3000元/个收取外,多出的品种个数按2000元/个收取[Y=3000*5+2000*(x-5)];最高收取3.5万元。

三、《中标通知书》的领取和供货合同的签订

办理时间:2010年3月31日— 4月8日,节假日除外。

中标人凭《履约保证金收据》,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收据》、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由中标企业法人签署且加盖公章的合同文本等相关手续,到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及未中标品种的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

同时,中标人现场与五家统一配送企业签订供货合同,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加盖合同鉴证章,并备案后正式生效。供货合同由中标人与配送企业各执一份。

合同签订地点:宁夏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

地        址:宁夏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

 

附件一:《履约保证金使用管理办法》

附件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基本药物(基层部分)统一招标采购中标药品购销合同》

 

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