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保健品市场水很深

发布日期:2012-05-05  |  浏览次数:50971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5月2日晚上8时,根据金华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一场代号为“飓风一号”的打击销售假药犯罪的专项行动在金华各县(市、区)悄然展开。永康市公安局调动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巡特警大队、各辖区派出所等单位,出动警力400余人,对全市的性保健品店进行突击检查。一晚上,共查处销售假药窝点57处,抓获涉嫌销售假药人员70余名,其中对63名涉案人员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查获的假冒伪劣药品价值达60余万元。

各类“伟哥”店里齐聚

涉嫌销售假冒性保健药品的店一般分布在小弄堂里,店门口竖着一块写着“性保健”或是“保健品”的灯箱,每到晚上,里面会透出白炽灯光。当然,也有相对高级点的,有着精致的装潢,写着“全国连锁”。

性保健品店并不难找,公安人员说,这些店的分布与美容院分布的地域“不谋而合”。

在永康市区的一家性保健品店里,公安民警冲了进去,对里面的药品进行了检查。有很大一部分药品是假冒的“伟哥”,打着不同的名号:“金装伟哥”、“伟哥性原素”、“植物伟哥”、“顶破天”等。

药品都在柜台里堆着,直白的名称、不堪入目的包装,在查处的过程中乱作一团。

公安民警对店里的经营许可证也进行了检查,有的已经过期,有的并未标明可以销售此类药品,更有甚者,连营销许可证都没有。

民警说,这些商品绝大多数是没有生产许可证的“三无”产品,其中有些假药中还含有和“伟哥”相同的原料成分,成分却不符合规定,对人体危害很大。大部分性保健品店只能销售非处方药(避孕药等),根本不能销售这些处方药,更何况是假冒的“伟哥”。

民警表示,对于搜缴的药品是否属于假冒伪劣药品,他们会送到药监部门作进一步鉴定。

老板以身试药,

称一粒没有效果

清查药店后,假冒药品的经营者被带回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要求交代药品的价格、进货渠道、送货方式以及付款方式等。

接受调查的人员中,有一位姓朱的老板,江西人,1983年出生,在永康市江南街道南园路开了一个多月的性保健品店。在审讯过程中,民警打开一盒已经拆封的“金伟哥GVA”,原本5粒一盒的药品,只剩下2粒。民警问其他3粒的去处,朱某支支吾吾,红着脸回答:“自己吃了。”

朱某说,他吃第一粒的时候,没有什么感觉,吃第二粒时,效果不大,吃到第三粒,才有点作用。

朱某交代,他的药都是从上海的一家保健品市场进的货,现金支付,然后带回永康销售。店里还有一些器具,是通过网上购买的,对方送货上门。

这些假冒药品的利润十分可观,从朱某的账本上可以看出,利润翻了一番。

买到假药,

也不好意思举报

买这种药的多为中年男子,直接走进店里,报出药名或者说出需求,老板会推荐药品。对方付了钱拿上药之后就会离开,不多逗留。

“这些药,都不是正规渠道进货的,吃下去吃不死人,但不会有效果。”一位民警说,这些药能够如此猖狂地被销售,跟消费者不好意思举报有很大关系。迫于社会舆论压力、脸面等,购买者服用后没有效果,也不会回到店里与老板计较,更别说到相关部门举报。

“他们都是买了药就走,回头客也不多。”一位经营者说,顾客是上帝,需要什么药、什么效果、购买的数量,都听顾客的,有的整盒卖,有的则分开一粒一粒卖。

查处假冒伪劣性保健品涉及多个部门,粗略一算,就涉及工商、药监、质监等部门,但在5月2日的统一行动中,并未见其他部门的身影。各个部门分管其中的一块,目前还没有一个直接监管的部门,管理缺乏规范,执法打击缺乏牵头单位,这也是监管的困境。 (朱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