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上报2010年度广西医疗机构药品
集中采购自行采购目录品种的通知》的通知
各药品集中采购医疗机构:
现将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报2010年度广西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自行采购目录品种的通知》 (桂药招办[2010]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按时上报。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卫生 药招 自行采购 通知
北海市卫生局党政办公室 2010年5月18日印发
(共印5份)
桂药招办〔2010〕15号
关于上报2010年度广西医疗机构药品集中
采购自行采购目录品种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区直各医疗机构:
为做好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缓解医疗机构采购普通廉价药品的困难,拟在2009年度自行采购目录的基础上补充增加自行采购目录品种,请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临床常用紧缺的药品统一上报,以便经专家评审后形成2010年度《自行采购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
各医疗机构在2009年《自行采购目录》基础上,将本单位临床急救药品、治疗罕见和特殊病种且无替代品的药品、血液制品(按2005版药典血液制品目录)、政府定价的廉价普通药品(原则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最小使用单位价格0.5元以下;按药品说明书最大用量、最多用药次数,日用药额在3元以下)等临床常用廉价、紧缺药品上报至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填报要求
请各医疗机构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不得缺项。
三、上报时间和方式
请各医疗机构于2010年5月25日前将填好的附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gxfa2010@126.com。
四、2009年《自行采购目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http://www.gxyxzb.gov.cn/)药品交易系统,进入【信息反馈】的【消息列表】自行下载。
联系电话:0771-2839013、2840321(传真)
附件: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自行采购目录上报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2010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自行采购目录上报表
医疗机构名称: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药品通用名 剂型 规格 单位 最小使用单位价格 日均用药额 药品类型
注:药品类型填写临床急救药品、廉价普通药品、治疗罕见和特殊病种、血液制品、临床常用普通紧缺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