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提高新农合及居民医保财政补助

发布日期:2012-05-08  |  浏览次数:78547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近日,国家决定2012年新农合及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40元。中央财政承担132元,新农合及县(区)级居民医保省财政承担81元,县(区)配套不低于27元;市级居民医保省财政承担54元,市级配套不低于54元。初步测算,2012年全省新农合及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达147亿元。其中:新农合126亿元,居民医保21亿元。截止2011年底,省级财政已下达新农合及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4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