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暨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视频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13  |  浏览次数:73632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关于组织参加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暨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省管有关医院:

  为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第84号令),进一步推进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卫生部决定召开专题视频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5月15日(周二)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地点

  会议采用视频会议系统,我省会场设在省卫生厅10楼会议室。各市设立分会场,有条件的县(市)可再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一)省会场

  1、省卫生厅分管厅长、医政处处长;

  2、南京地区省管医院院长,医务、药学、信息、感染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3、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专家指导组成员。

  (二)分会场

  1、各市(县)卫生局分管局长、医政处(科)处(科)长;

  2、辖区内省属、市属二级以上医院院长,医务、药学、信息、感染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3、市(县)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专家指导组成员。

  四、有关要求

  1、请在省会场参加会议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5月14日上午10:00前报我厅医政处。

  2、请各市卫生局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并将分会场安排情况及参会总人数于5月14日上午10:00前报我厅医政处。

  联系人:高鹏,联系电话:025-83620807,传真电话:025-83620810。

  附件:

  1、会议回执

  2、各市分会场情况统计表

  3、江苏省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专家指导组名单  

   附件


  江苏省卫生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