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连锁企业应获政策倾斜

发布日期:2012-05-23  |  浏览次数:72236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医药分开虽然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步,但要基本消除“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配套措施。笔者认为应做到如下几点:

 1.关注药品零售企业,克服财政部门历来将资源及服务的重点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问题,将部分资源、政策及资金投向药品零售企业。

2.解决药品零售企业资金被拖欠的困境。药品批发企业向药品上游采购药品后,药品供应商一般要求批发企业立即结款,有些知名药品供应商甚至需要现款或预付款。而药品批发企业将药品配送到医院后,医院往往以资金及审批等理由将应付账期延长至五个月乃至半年以上。这就加大了药品批发企业的资金压力,不利于发展。笔者认为可以通过由政策或主管部门出面,要求医院及时付款,或者由政府先垫付,后收回时补入。

3.学习成功经验(如海王星辰、老百姓),创新药品经营模式,实现保健食品、药妆、医疗器械、健康服务等多元化发展,满足群众自我药疗等多方面需求。

4.落实国家对连锁经营的鼓励政策,对大型医药连锁企业实行政策倾斜,适当选择国有企业为试点单位。不仅可以降低医药分开试点的难度,还可以通过国企提高监管力度,保证药品质量可靠及可追溯。

5.放宽连锁药店医保定点药店评审条件。相关政策对于能够严格履行责任的国有连锁药房放宽医保定点药店的评审条件,扩大其覆盖面。

6.对零差价的基本药物给予税收优惠等。

7.为保障医药分开的顺利推行,在监管方面对小连锁企业或单体药店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制度目的的真正实现。 

武伟福 泉州市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