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错误地管制了两件事:一、医疗服务价格管制;二、药品价格加成管制。
公立医院改革推不动,转而从“药改”开刀,比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将药品15%加价率变成零差率,医疗服务价格则继续管控。这样药价的上涨幅度能否控制住?取消药品加成是不是等于降低药费?一切都是未知数。
医改变“药改”,就是重回命令与控制,从去行政化变成了再行政化。废除药品价格加成管制、在医保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契约化购买关系,才是降低药价的治本之策。
废除价格管制
药改的推动力是中国的高药费。药费占全国卫生总费用的40%,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0%,18年前这个数字是50%,花了很大代价才稍有控制。这其中,药品的主要销售终端是公立医院而不是零售药店——尽管近年零售药店有所发展,市场占有率提高到近25%,但公立医院才是开药的大头,其药价高,医疗费用自然上涨,这是老百姓抱怨看病贵的主因。
公立医院的高药价分为虚高和实高。实高是贵药、进口药,即一般所说的高价优质,但在中国,没有人研究药品的性价比,国际上流行的药物经济学在中国既不发达也不独立,全国药物经济学家仅有十来个人。另一方面,公立医院必须使用中标药,每年药品集中招标都宣传降价多少、让利多少,但实际情况是高价标上量、低价标流标,药品集中招标制度成为残废的制度,降低药价自然就无从谈起。
药价虚高更是普遍现象,医疗机构自己开医药公司、药企以各种名义补贴医院、医院药房外包给医药企业等,都是导致药价高企的因素。
既如此,药价虚高应该怪医院吗?非也。原因在于政府制定的游戏规则有问题,政府管制药品价格的行为导致医院一定会这么干。政府错误地管制了两件事情:一、医疗服务价格管制,医生被迫成为职业卖药者,医院被迫成为品牌药店;二、药品价格加成管制,只允许加15%,导致医院只用贵药。
数据显示,2003~2010年,医疗服务收支结余率从-17.9%上升到-9.1%,药品收支结余率从23.3%降低到6%,这是否说明公立医院走向了良性收支结构?事实并非如此,它只是将药剂师的工资支出从医疗服务放到了药品支出,其本身并没有改善。
所以我们的诊断是,药价虚高不能简单地归咎于医院卖贵药、公益意识淡化、逐利性太强,药企利益集团钻空子等,而是政府价格管制的恶果。
让医保买单
政府“药改”政策的核心在于控制药品加成率,它包含几大配套措施:
一、政府补偿。要想医院不加价,政府就要给钱,现在有三种补偿方式:一是补偿金额与销售总额挂钩,一般挂成进货价的15%,这等于换了一个冤大头,从医保中心和老百姓变成了政府财政;二是定额补助,这等于什么都没改,医院接着卖贵药;三是收支两条线,所有业务收入都上缴或者只上缴药品销售部分。收支两条线的最大问题是医院的运行经费来自政府,导致医疗机构的积极性不足。
二、医疗服务价格涨价。现在有些省份如浙江采取了药品零差率、医疗服务价格涨价的方式,但大部分地区一直没有落实。
三、医保付费制度改革。上述做法都没有改变机制,医院还是会按原来的方式开药,治本之策应该是改革医保付费制度。既然政府价格管制导致了医院的行为扭曲,那就没必要搞价格管制,这并不会导致价格飞涨,但是取消药品价格加成管制不是取消药品价格加成,医院可以自主采购、自主加价,买方(医保机构)与卖方(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契约化购买关系,让买方与卖方讨价还价,政府只要管住天花板即最高零售价即可。
有关文件已经提出了改革医保付费制度,但实际操作中并不顺利,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价格管制制度与契约化的购买制度是相冲突的,所以实现医保付费制度改革的前提是取消药品加成价格管制。
(作者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长策智库首席社会政策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