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药事药品(2012)65号关于同意中标药品替勃龙片变更生产企业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2-06-25  |  浏览次数:95354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沪药事药品(2012)65号关于同意中标药品替勃龙片变更生产企业的批复
 

南京欧加农制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标药品替勃龙片(详见附表)变更生产企业的请示收悉。鉴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同意中标药品替勃龙片的原注册证收回注销核发新的《进口药品注册证》,中标药品替勃龙片的生产企业由南京欧加农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欧加农公司 奥斯 荷兰 N.V.Organon,经研究决定,从收文之日起,同意中标药品替勃龙片(详见附表)的生产企业由南京欧加农制药有限公司变更为欧加农公司 奥斯 荷兰 N.V.Organon,中标价不变。原南京欧加农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中标药品替勃龙片(详见附表)同时停止在本市医疗机构销售。
此复。

 

附表:
 

药品通用名

商品名

剂型

规格包装

单位

包装方式

原生产企业

变更后生产企业

招标期数

替勃龙片

利维爱

片剂

2.5mg×7片×1板

铝塑

南京欧加农制药有限公司

欧加农公司 奥斯 荷兰 N.V.Organon

2009年第2期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