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改革是近年来医改的重点,然而该领域的基药招标在现实操作过程中似乎并不顺遂——据业内人士反映,“安徽模式”在基层市场的沿用,不仅违背价格规律,还产生了权力寻租,并直接导致了医疗领域的混沌。甚至,有基层医药市场的从业者认为:“基层基药招标改革步履维艰,或已全面溃败”。
在基层医疗机构招标改革之前,村医、私人诊所和零售都是按照价格与质量两个指标购进药品。在质量保证的前提下,采取底价采购的方式。在药品终端销售上,由于各方存在竞争,药品一般都会以市场竞争后并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价格卖给患者,药品流通环节各方可以靠公开、合法的药品差价收入来维持生存。所以,即便没有政府财政补助,基层医疗机构也能积极主动承担起覆盖我国人口50%的医疗服务,而且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鲜有出现。
2010年,国务院出台56号文,要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招标采用“双信封”、“最低价独家中标”的方式,也就是所谓“安徽模式”。据官方说法,该模式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位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并建立长效、多渠道补偿机制。其具体内容有:实行零差率销售、由政府财政全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建设和医务人员的工资等。
然而,在实施操作过程中,明显的违背基本经济规律、遏制正常价格竞争等现象却频频发生。比如,基本药物由政府统一招标采购、只招不采。其中规定: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必须统一按照政府确定的中标价采购和销售,既不能进行二次议价,也不能加价销售。这项规定实际上是不顾基层医疗机构网点分散、配送频次高、单次配送量少的事实,也不管配送距离远近、采购量多少、回款快慢等问题。政策忽视客观、强制执行,而药企无奈跟从、有苦难言。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没有公开的价格竞争,就必然会有非法的隐性交易。政府强行压价,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就会想方设法抬高药价。比方说,银杏达莫改革前采购价为6.7元,通过政府招标后价格就抬高到了13.16元,翻了近一倍。再如安徽省2010年的采购统计中九味羌活丸中标价格3.6元,采购额仅0.2万元;而九味羌活颗粒中标价为12.37元,是九味羌和丸采购价的3.4倍,实际采购额为87万元,是九味羌和丸采购金额的435倍。
以上这些多为独家或竞争较少的品种,只占到整个基本药物中标品种的三分之一。而一些竞争厂家较多的品规,为了不失去全省市场份额,甚而独占一个省的市场份额,不惜以跳水价投标。如400万青霉素钠中标价为0.77元/瓶,而该产品实际出厂价都不止1元/瓶。事实上,由于是零差价销售,低价药没有返利的空间,配送费也极低,最终结果往往有价无市。
招标改革后的基层医疗机构,只有高价药销量巨大。企业为了高价中标和获得药品配送权,以及将独家、竞争少的品种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和地方增补目录,不惜代价找省、市委书记、省长、纪委书记打招呼、签条子。可以说,基层医改制造了大量的权力寻租,而且倒逼企业在市场经济大环境下不找市场,找市长。
另外,基本药物不能加价销售,政府财政全包补供方,其结果一是让基层医疗机构盯着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而不是盯着病人;二是养懒人、养庸医。这种大锅饭的做法,导致基层好医生纷纷流失,现在基层基本没有能看病的医生;三是乡镇卫生院截留给村医的补助资金,让服务于我国50%人口的村医们失去了积极性,也无法生存;四是造成政府财政投入极大的浪费,如安徽、河南等省大量投入建设乡镇卫生院,导致大量的房屋空置。而且,有调研显示,改革后病人流向大医院的问题很严重,让原本享受方便、价廉医疗服务的农民多付出几倍乃至十几倍的医药费用,让他们看病更难、更贵。
上述事实证明以“安徽模式”为代表的基层医疗机构改革已经彻底失败,而且适得其反,给农民带来的是高价药下过度用药、不合理用药的灾难。目前,这一模式在安徽省乃至全国各省根本无法执行下去。
笔者认为,基层医疗机构改革要想有所建树,必须摒弃计划经济思维,解放生产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