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国家基本药物四川省补充药物优化调整目录药品采购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28  |  浏览次数:89642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2012年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国家基本药物四川省补充药物优化调整目录药品采购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

 百度虫医药招商网  发布时间:2012-10-26  阅读次数:55次[发送短信]  [收藏] [返回]所属项目项目名称  2011年四川省基药标 
各市(州)卫生局,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国家基本药物四川省补充药物优化调整目录》(以下简称“省补充药物优化调整目录”)已于2012年10月22日发布施行,现将省补充药物优化调整目录内药品采购使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补充药物优化调整目录内“调入增补品种、剂型”药品的采购使用
  ⒈属于已挂网限价采购的药品,http://www.baiduyy.com/zbxx/zbml_index.asp#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基层医疗机构中标基本药物采购、配送、支付平台”进行挂网限价采购,并执行零差率销售、货款集中支付等政策;其他各级医疗机构通过“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送、监督平台”采购,并纳入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计算。
  ⒉属于未挂网的药品,医疗卫生机构暂不采购,待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招标完成后再进行采购。
  二、省补充药物优化调整目录内“调出品种、剂型”药品的采购使用
  ⒈属于2011年度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中标的药品,通过“基层医疗机构中标基本药物采购、配送、支付平台”继续采购使用,待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结果公布执行时取消集中采购。
  ⒉属于“基层医疗机构中标基本药物采购、配送、支付平台”挂网限价采购的药品,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在该平台挂网销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采购相关药品;其他各级医疗机构通过“非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送、监督平台”采购,不再纳入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计算。

 

                四川省卫生厅
               201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