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基药标
各市州卫生局、有关药品企业:
现公布部分临床必需和急救类基本药物补充采购中标药品。
本次公布的中标企业参照《关于公布并执行<2011年湖南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品种(第一批)>的通知》(湘药联办发[2011]13号)〔相关要求,自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药品备案及购销合同签订等操作。
附件: 部分临床必需和急救类基本药物补充采购中标药品.xls
联系人:王朝晖 联系电话:0731-84828515
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