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关于印发《江苏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6  |  浏览次数:100693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各市卫生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局、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提高短缺药品的供应保障能力,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我们制定了《江苏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