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药事药品(2013)11号关于同意中标药品注射用灯盏花素生产企业名称、包装方式变更的批复
百度虫医药招商网发布时间:2013-02-16 阅读次数:100次[发送短信] [收藏] [返回]所属项目项目名称 08年上海一期市标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标药品注射用灯盏花素(2008年第1期)的生产企业名称、包装方式变更的请示收悉。鉴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同意中标药品注射用灯盏花素的生产企业名称由昆明龙津药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并鉴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进行备案并网上公示注射用灯盏花素的包装由“25mg×4瓶/盒”修订为“25mg/瓶×10瓶/盒”,“50mg×2瓶/盒”修订为“50mg×4瓶/盒”,经研究决定,同意中标药品注射用灯盏花素的生产企业名称由昆明龙津药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包装方式由“4瓶/盒”变更为“10瓶/盒”,“2瓶/盒”变更为“4瓶/盒”。原昆明龙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中标药品注射用灯盏花素同时停止在本市医疗机构销售。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1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