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安徽省黄山市黟县关于我县村子两级医疗机构实施药品统一配

发布日期:2010-01-27  |  浏览次数:92028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全县各州里卫生院:

  为进一步类型我县药品进购渠道,保证药品格量,实现村子医疗机构药品同乡同质同价,确保临床用药安适,按照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等六部委拟定的《关于进一步类型医疗机构药品齐集采购工作的定见》的通知(皖卫计[2009]61号)和《中共黟县县委、黟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系统体例更始的执行定见》(黟发〔2009〕42号)精神,县卫生局委托县政府采购中央对“黟县村子医疗机构药品配送商挑选采购项目” 举办了公然招标挑选。经由有关措施后,我局已与中标的上海医药黄山华氏有限公司、黄山花园药业有限公司、黟县医药公司三家公司签订了药品配送和谈。现就有关事变通知如下:

  一、 自今日起村子两级医疗机构实施药品统一配送。

  二、 各州里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悉数药品只能从中标的三家药品供给商采购。如非该三家药品供给商供货,县卫生结算分中央将拒绝付款,悉数责任由卫生院承当。村卫生室将打消新农合定点资格,有关补助遏制发放。

  三、 本通知由各州里卫生院认真通知地址的村卫生室并当真实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