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关于磷酸奥司他韦采购管理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7  |  浏览次数:79267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2013年浙江省关于磷酸奥司他韦采购管理的紧急通知

百度虫医药招商网发布时间:2013-04-07  阅读次数: 68次 [小 中 大] [发送短信]  [收藏] [返回]
 
所属项目项目名称  2011年浙江省基药标;2010年浙江省标;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医疗机构、相关经营企业:
    鉴于我国部分地区禽流感病毒H7N9病例的报告情况,根据省卫生厅紧急会议要求,磷酸奥司他韦的采购暂由省药械采购中心统一管理,具体方法参照抗蛇毒血清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采购备货时,须经各市卫生局审核同意并经省药械采购中心核准后方可采购(省级医疗机构直接向我中心申请)。在发生恶性突发事件时,可联系经营企业应急供应,并在事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经营企业做好供货工作,保障供应。并根据我中心的发货信息,及时向医疗机构配送药品。自本月起,每月月底如实报送采购、发货及库存量信息至我中心。
    联系人:柳先盛  联系号码:0571-86401796、86401737
    特此通知。

 

    附件:磷酸奥司他韦采购申请表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