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虫医药招商网发布时间:2013-04-08 阅读次数: 256次 [小 中 大] [发送短信] [收藏] [返回]
所属项目项目名称 2012年江西省基药增补标;2011年江西基药标;
设区市卫生局:
自我省实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以来,大部分中标企业能履行合同,及时足量供货,但仍存在少数临床必需的急救、短缺药品及特殊药品没有中标,或虽中标却因故不能及时供货、足量供应,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临床治疗工作。为进一步保障基本药物临床供应,经研究,决定对全省县级及县以下医疗机构难以采购的临床必需药品进行统计汇总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单位
1.全省县级公立医疗机构;
2.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报送药品范围
1.没有中标且中标目录内其他药品无法替代,而临床急需配备和使用的药品。
2.中标后因故不能供应而临床必需的廉价药品。
3.不能及时足量供货或不供货的中标药品目录及药品企业名单。
三、报送要求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按时完成药品信息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为今后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政策提供依据。
2.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负责,组织本单位临床、药学专家,认真分析药品合理使用情况,如实反映情况,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3.报送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按《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难以采购品种信息报送表》(附件1)和《未及时或不供货中标药品目录及药品企业名单》(附件2)格式要求,认真填写本单位上报药品信息。
4.各地各单位填报信息,经领导审核加盖公章后,分别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3年4月30日前报送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彭立萍
联系电话:0791-88329405
联系地址: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南昌市北京东路519号 省肿瘤医院门诊大楼13楼)
电子邮箱: jxszb2007@163.com。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