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医疗用药品购置项目招标公告(2013003-YP)
百度虫医药招商网发布时间:2013-04-09 阅读次数: 81次 [小 中 大] [发送短信] [收藏] [返回]
所属项目项目名称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决定就医疗用药品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标文件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医疗用药品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2013003-YP
二、合格的投标方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为保证质量,需选择一家有实力、有资质、有类似业绩、信誉较好的公司来实施。为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且必须满足:
1.投标方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2.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单位。
3.投标方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方必须具有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方必须具备良好的质量保障证明与售后服务体系并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包括但不仅限于:药品经营许可证、进口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进口产品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
★6.投标方代理的主要药品应获得原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主要药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作为资质证明材料之一。
7.投标方应有投标产品近两年内被三家及以上单位使用的先例,需提供合同或结算书、中标通知书及用户调查意见表等证明材料,并提供用户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如发现有虚假情况,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通报有关监督部门。
★8.为方便供货和售后服务,本次招标限本地供应商和在本地有销售或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需提供本地经营场所营业执照)。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10.投标方不允许挂靠及借用资质,一经发现任何形式的挂靠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11.以上文件若为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在“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官网”及“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资产处官网”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文件在“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官网”或“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资产处官网”网站免费下载,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投标方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85878966)。如有意向投标方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官网”及“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资产处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招标文件接收时间:2013年4月17日13:40-14: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4月17日14:00(北京时间),过时拒收。请各投标方于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行政楼105办公室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3年4月17日14: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行政科研楼321会议室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 邮政编码:210046
网址:http://www.forestpolice.net/ http://zcc.forestpolice.net/
招标方联系人:黄巧兴 周传明 胡京林 联系电话:025-85878779 、85878966
使用部门联系人:艾云妹 025-85878879
六、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壹份 副本份数:肆份
七、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之时或提交投标文件之前一并送达,逾期做弃权处理。
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异地)、转账支票等。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无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