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省关于楚雄州遴选配送企业网上基本药物交易采购系统启动后相关交易数据处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9  |  浏览次数:86391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2013年云南省关于楚雄州遴选配送企业网上基本药物交易采购系统启动后相关交易数据处理的通知 

  百度虫医药招商网发布时间:2013-04-28  阅读次数: 40次 [小 中 大] [发送短信]  [收藏] [返回]
 
所属项目项目名称  2011年云南省基药标; 
按照《云南省卫生厅 省招标采购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通知》(云卫发〔2012〕767号)及《云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楚雄州药品配送企业及配送范围挂网通告的通知》(云卫办药政发〔2013〕1号)的相关要求,平台拟于5月2日启动楚雄州遴选配送企业网上基本药物交易采购工作。为顺利启动楚雄州遴选配送企业网上基本药物交易采购系统,现将对交易系统中的历史交易数据作如下过渡处理。

一、楚雄州5月2日前提交至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系统中的采购订单,凡未填写配送信息的采购订单(包含在生产企业端和配送企业端的)均按交易系统新的运行规则予以撤销,所涉及金额将退回至县区卫生局账户。

交易系统的撤销规则:分流到生产企业的订单,生产企业未分流给配送企业的,超过120小时,平台自动撤销,所涉及订单金额自动退还至县卫生局账户;分流到配送企业,超过240小时未配送的订单平台自动撤销,所涉及订单金额自动退还至县卫生局账户。

具体各种明细状态的订单处理方式:

1.1未提交的采购单明细:对新的流程没有影响,不做任何处理;

1.2分流到生产企业的采购单明细:还由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进行配送(超过120小时未分流系统自动撤销);

1.3分流到配送企业但未配送的采购单明细:继续由配送企业进行配送,对于未遴选入围的企业,在验收单详情页面加设到货确认按钮(保证该部分数据能够顺利走完新流程),对于遴选入围的企业按新的流程,通过信息化辅助系统上传物流信息(在新的流程中如果在配送超过240小时未配送,由系统自动撤销);

1.4已配送未入库的采购单明细:未入库的采购单明细由企业按新的流程加入到验收单中(已加入到验收单的保持不变),企业按新的流程将验收单打包确认,对于未遴选入围的企业,在验收单确认打包页面加设到货确认按钮,遴选入围的配送企业在确认打包后,上传物流信息。该部分的验收单中可能存在已入库和未入库两种状态的数据,医院在按包入库时会自动跳过已入库数据,只对未入库数据进行操作;医院需对这部分验收单按包做出评价。

1.5已入库的采购单明细:配送企业可继续将采购单明细加入到验收单中,企业按新的流程将验收单打包确认,对于未遴选入围的企业,在验收单确认打包页面加设到货确认按钮,遴选入围的配送企业在确认打包后,上传物流信息。该部分的验收单中可能存在已入库和未入库两种状态的数据,医院在按包入库时会自动跳过已入库数据,只对未入库数据进行操作;医院需对这部分验收单按包做出评价。

二、2013年5月2日以前楚雄州范围内提交至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系统中的采购订单,已填写了配送信息的采购订单(包含在生产企业端和配送企业端的),请各相关单位于2013年6 月3日前进行验收入库。截止至2013年6 月3 日仍未能完成验收入库的,交易系统将予以撤销,所涉及金额将退回至县区卫生局账户,由此所造成的后果由各责任单位自行承担。

三、自2013年5月2 日以后提交的采购订单将全部按交易系统新的运行规则进行,具体规则及流程请各单位下载最新的操作手册。

四、根据交易系统一个月以来的运行以及楚雄州遴选配送企业上线情况,平台及时对交易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和操作手册内容进行调整和更新,请全省各相关单位和部门重新下载最新的操作手册,下载链接:

 http://www.ynyyzb.com.cn/HomePage/HelpList.aspx

平台将不断的对交易系统进行维护和更新,请注意留意最新的公告及通知。

特此通知。

 

                 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2013年4月28 日

 

合同处联系电话:0871-65512667、65342955

技术联系电话:0871-65379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