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碳酸氢钠大输液(250ml:12.5g)列入2011年度河南省基本药物直接采购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09  |  浏览次数:56270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关于将碳酸氢钠大输液(250ml:12.5g)列入2011年度河南省基本药物直接采购目录的通知 

 百度虫医药招商网发布时间:2013-05-08  阅读次数: 22次 [小 中 大] [发送短信]  [收藏] [返回]
 
所属项目项目名称  2011年河南省基药标; 
各省辖市医药采购工作机构,省直医疗卫生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药用玻璃包装注射剂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食药监办注〔2012〕132号)规定:凡不符合《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YBB00142002)等相关技术指导原则要求的药用玻璃包装药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我省中标药品碳酸氢钠大输液(规格:250ml:12.5g)因包材变更后不能满足临床需求。经研究,决定将碳酸氢钠大输液(规格:250ml:12.5g)列入2011年河南省基本药物直接采购目录,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采购该药品。
 

 

          201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