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延长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成交)品种采购周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09  |  浏览次数:86360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延长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成交)品种采购周期的通知 

 百度虫医药招商网发布时间:2013-05-08  阅读次数: 82次 [小 中 大] [发送短信]  [收藏] [返回]
 
所属项目项目名称  09年北京市标;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成交)品种采购周期已到期。为保证我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使用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标(成交)品种,采购周期延长至下一采购周期实施前一日止。延长期内中标(成交)药品的采购仍按照2009年《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手册》和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二、各医疗机构要坚持开展全品种的网上采购工作,严格把关药品采购环节,实施阳光采购。

    请各区县卫生局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区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北京市卫生局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