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我省暂停销售“益肾壮阳膏”等广告严重违规药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4  |  浏览次数:58967  转载来源:编辑部整理

2013年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我省暂停销售“益肾壮阳膏”等广告严重违规药品的通知 

  百度虫医药商务网发布时间:2013-05-23  阅读次数: 46次 [小 中 大] [发送短信]  [收藏] [返回]
 
所属项目项目名称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省局稽查局:

为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维护我省药品广告发布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对近期监测到的严重违反《广告法》及有关规定、严重误导消费者的典型违法广告“益肾壮阳膏”等21个品种(详见附件),采取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暂停销售的措施,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市州局要立即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暂停销售上述违法广告产品,并对其进行监督抽验。

二、在上述违法广告产品暂停销售期间,各市州局要对本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继续销售上述违法广告产品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三、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要求解除暂停销售措施的,按《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监督管理规定》(甘食药监市〔2012〕384号)办理。

 

附件:暂停销售品种名单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