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厅(本级)疫苗等(公开招标)项目的澄清公告(2013-0167_XM_1)
百度虫医药商务网发布时间:2013-05-28 阅读次数: 98次 [小 中 大] [发送短信] [收藏] [返回]
所属项目项目名称
本中心于 2013年5月17日16:00时发布了 (吉林省卫生厅(本级) 疫苗等) 项目的招标公告。根据采购工作需要和本项目招标文件(2013-0167_XM_1)第 一 章第 五 条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澄清的事项、内容:
1、原文件 第一章
七、投标保证金:
第一包: 7,000.00元
第二包:60,000.00元
第三包:15,000.00元
第四包: 7,000.00元
第五包:26,000.00元
第七包: 7,000.00元
澄清为:
七、投标保证金:
第一包: 7,000.00元
第二包:60,000.00元
第三包:15,000.00元
第四包: 7,000.00元
第五包:26,000.00元
第六包: 7,000.00元
2、原文件 第三章 第一部分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清单:
序号
商务文件名称及要求
是否已按要求提交
文件页码
1
投标函(按格式一提交)
2
开标一览表(按格式二提交)
3
投标人基本情况(按格式三提交)
4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按格式四提交,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
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格式五提交,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有效签署)
8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参加投标以备审查)
9
国税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
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
投标货物的生产、经销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交下列货物的生产(经销)许可证:
(1)
(2)
12
投标货物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属于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证明文件。即该货物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部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中所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网页当前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适用于全部或主要以强制采购产品为主的项目)
(1)
(2)
13
售后服务承诺书(按格式六提交)
14
售后服务委托代理协议书(按格式七提交)
15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
16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评标直接相关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但应注意不要提供与评标无直接关联的文件材料。
澄清为: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清单:
序号
商务文件名称及要求
是否已按要求提交
文件页码
1
投标函(按格式一提交)
2
开标一览表(按格式二提交)
3
投标人基本情况(按格式三提交)
4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按格式四提交,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
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格式五提交,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有效签署)
8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参加投标以备审查)
9
国税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
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
投标货物的生产、经销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交下列货物的生产(经销)许可证:
(1)
(2)
12
投标货物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属于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证明文件。即该货物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部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中所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网页当前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适用于全部或主要以强制采购产品为主的项目)
(1)
(2)
13
售后服务承诺书(按格式六提交)
14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
15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评标直接相关的其他商务文件材料,但应注意不要提供与评标无直接关联的文件材料。
二、项目联系人:周君
联系电话:88904932
本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除了在本中心网站以及其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之外,并且直接发送到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了“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在线工作区的“采购项目变更、补遗”栏目,或以邮件形式发至各潜在投标人注册时登记的管理员或者业务联系人的E-MAIL信箱。请已经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注意收阅,并立即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告之本中心已经收到。但无论供应商是否回复确认,采购中心均视为已将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送达。请供应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本变更公告(补遗、澄清、修改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013年5月28日